新闻出版总署:禁止汉语出版物夹带使用英文单词
国际在线消息:据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报道,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该通知指出,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通知指出,报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书、互联网等各类出版物作为大众性的重要传播媒介,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实践者和宣传者,多年来,在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宣传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正确使用语言文字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书、互联网等各类出版物中,外国语言文字使用量剧增,出现了在汉语言中随意夹杂英语等外来语、直接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生造一些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等滥用语言文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纯洁性,破坏了和谐健康的语言文化环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通知要求,各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有关规定。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化,尊重并遵循汉语言及所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的结构规律和词汇、语法规则。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语言文字使用及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将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情况,尤其是使用外语规范情况作为出版物质量检查和年度核验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日常审读范围。对违反使用语言文字规范的,要责令改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附通知全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 新出政发【2010】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报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书、互联网等各类出版物作为大众性的重要传播媒介,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实践者和宣传者,多年来,在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宣传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正确使用语言文字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书、互联网等各类出版物中,外国语言文字使用量剧增,出现了在汉语言中随意夹杂英语等外来语、直接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生造一些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等滥用语言文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纯洁性,破坏了和谐健康的语言文化环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今年10月3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纪念日,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在出版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规范出版语言文字使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及新闻出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就进一步加强规范出版文字使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各类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出版物文字规范化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汉语言文字这一基本的语言文字政策,把宣传和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作为传承中华文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重要职责,在出版活动中切实贯彻落实有关规范汉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有关规定。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第五条“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报头(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书脊等)、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出版物的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等有关条款,坚决抵制不良文化倾向,正确使用汉语言文字,为促进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高度重视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化,尊重并遵循汉语言及所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的结构规律和词汇、语法规则。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四、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语言文字使用及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将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情况,尤其是使用外语规范情况作为出版物质量检查和年度核验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日常审读范围。对违反使用语言文字规范的,要责令改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五、出版媒体、出版单位及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要引导社会大众自觉弘扬民族文化,使语言文字符合规范要求,适合国情,方便群众。六、本通知要传达到所有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禁止出版的出版物:内容标准、著作权问题及具体作品列表-2024ai学习
禁止出版的出版物:内容标准、著作权问题及具体作品列表 在现代社会,出版物作为传播知识、文化、思想的要紧载体,对公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产生着深远的作用。在出版物市场中也存在部分内容不健、有害社会风气、侵犯他人权益的出版物。为了维护的文化安全、保护公民的精神健和合法权益我国对出版物市场实了严格的监管。本文将围绕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探讨其内容标准、著作权疑惑以及具体作品列表,以期为出版物市场的健发展提供参考。一、禁止出版的出版物:内容标准、著作权疑问及具体作品列表(以下为小标题及内容)1. 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有哪些?禁止出版的出版物主要涵以下几类:扬恐怖、极端、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内容的出版物;损害利益、荣誉和形象的出版物;含有、色情、博等内容的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出版物;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版的出版物。2. 禁止出版的作品有著作权吗?禁止出版的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法律权利涵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即使作品被禁止出版,作者仍然享有这些权利。禁止出版的作品在传播和采用方面会受到一定的限制。3. 法律禁止出版的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吗?法律禁止出版的作品仍然受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不论作品是不是被禁止出版。在解决涉及禁止出版作品的著作权纠纷时,法院会依据作品的性质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是否给予保护。4. 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有哪些?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主要包含以下几类: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作品;危害统一、破坏民族团结、损害民族尊严、侵害民族感情的作品;扬邪教、迷信的作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作品。5. 出版物禁止内容的基本标准出版物禁止内容的基本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政治标准:出版物不得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的利益、荣誉和形象。(2)道德标准:出版物不得传播有害社会道德风的内容,不得扬封建迷信、邪教等。(3)法律标准:出版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4)科学技术标准:出版物不得传播虚假的、有害的科学技术信息。(5)民族政策标准:出版物不得违反的民族政策,不得损害民族尊严、侵害民族感情。二、具体作品列表以下是若干被禁止出版的具体作品示例:1. 《极端言》:扬极端思想,煽动民族分裂。2. 《博指南》:详细介绍博技巧,诱导人们参与博。3. 《邪教入门》:传播邪教思想,危害社会稳定。4. 《虚假医学》:传虚假医学知识,误导公众。5. 《侵权作品》:未经授权抄袭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禁止出版的出版物内容标准、著作权疑惑及具体作品列表,是为了维护的文化安全、保护公民的精神健和合法权益。出版物市场参与者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有序的出版物市场环境。
出版《乡情乡韵》第三期入选书稿(取消禁止转载,作者简介附文后) - 专题 - 简书
醉花阴:仙道古典诗词水微尘原创, 文责自负 觉韵悟初香香杳, 观庵拜佛像。 爱把和尚装, 庄严有道, 行善一方了。 吟罢菩提谒玉帝 是谓仙家尚。 慕仙入琼台...1.2水微尘15记忆中的家乡对家乡记忆最深的是1995年以前,那时候村里没有电,大多时候用煤油灯,偶尔用蜡烛。 其实在离家两里外的邻村,早已有了电灯电视,只是我们属于不同的...61.6木心bear51673籁阳河畔郑重声明: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一) 向来不愿回农村的孙儿贾天豪放暑假要回村里待上一段时间,得到消息的贾老汉几天前就开始收拾家里了。不光家里扫...726.1only桔猫502821有光的地方当你的人生正陷入困境时,当你正遇到坎坷时,不可封存自己,要学会打开心扉,让光照进来,努力使自己成为那束光。 “你怎么不去死!你告诉我,你为什么没...14.2only桔猫19741白云深处是故乡千湖之省湖北,春秋楚国故地,先民以凤凰为图腾,自古号称九省通衢,大江大河流经全域,东南西北畅行无阻,以其四通八达的优势雄踞于中国中部,是一个充满...87.7天然农场1468
相关资讯
包装装潢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其他印刷品的行为-汾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汾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汾阳市政府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窗口、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政民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